2010年8月12日星期四

“犯了全天下会犯的错”

小明考试作弊,妈妈厉声苛责,小明很委屈的说,“我们全班都是这样的!”

这时,妈妈会:

A.原谅他,因为大家都是这样。

B.处罚他,因为作弊是不对的。

C.没关係,因为老师应该负责。

暂且不论妈妈的决定如何,小明的“说词”,是不是让你有一种“熟口熟脸”的感觉呢?

没错,1999年,当香港影坛大哥成龙因婚外情被“抓包”时,就是以一句“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”来为自己辩解。

也没错,上週,当大马眼镜店大哥焦点眼镜因“专业合格”问题被告发时,也以一句“犯了全行都会犯的错”来作交代。

老实说,这句话和成龙名言有“异曲同工”之妙,只是成龙身在娱乐界,除了他本人、家人和当事人之外,其他人只是多个茶余饭后的话题。

然而,在商界,情况就不能一概而论了。

7月27日,焦点眼镜(上市公司名为焦点控股)因一封黑函而在上市当天喊停,创下了大马股市“上市当天停摆”的纪录。

当晚,这间公司坚称是“黑函恶意破坏”,並发文告保证:这间公司全国144家专业眼镜护理中心,拥有“充足”的152位验光师和配镜师。而且,所有隱形眼镜都是经由合格验光师或配镜师验配和销售。

不过,短短10天后,这间公司发另一份文告说,至2009年杪,在64家专业护眼中心,共有38家没有合格验光师或配镜师,其余26家则“共用”13名合格验光师和3名配镜师。

焦点眼镜是这么说的:“有关举措已经违法,但由於业界目前普遍的做法是直接在柜台出售(即使没有合格专业人士),所以,公司也不例外。”

如果事实確是如此这番说词等於是將这个行业“不能说的祕密”摊到聚光灯下,请问消费者的权益与保障到哪去了?

虽然这间公司已终止“不合格”的操作,也表示將“尽力”达致全面专业的规定,但这样就可以上市了吗?

答案是,可以的,这间公司订於8月23日“重新”上市,但由於隱形眼镜业务佔盈利的一定比重,这间公司也“首开先河”,让投资者有个“第二次考虑”的机会,可在评估一切状况后,选择继续投资或退股。

老实说,经这么一闹,小投资者的心已凉了一大截,如果大家都选择退股,还符合上市条例吗?会不会再写下“没有投资者的上市公司”、“还没上市就可能要下市”的另一个新纪录呢?

问题又回到原点一家公司最终可不可以上市(特別是创业板),到底是谁拍板敲定?公司本身?保荐人?还是我们的监管大哥――证监会?

公司想上市,原因有很多,但投资银行推动上市计划,原因却只有一个。

如果当局不能適当管制,总是赔了夫人(大马股市形象受损)又折兵(小投资者损手烂脚),就算有再多上市公司,又有何意义呢?

话说回来,在焦点眼镜犯了这个“全世界的错”后,证监会又会作出怎样的行动呢?



A.原谅他,上市照跑,因为公司已作出透明的公佈。

B.处罚他,上市照跑,因为没有及时公佈实际情况。

C.没关係,上市照跑,因为保荐人应负起监督责任,小投资者应负起投资责任。


星洲日报/焦点评析‧作者:刘素云‧2010.08.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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